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8-06-09 09:04 来源:正义网 作者:徐日丹
正义网北京6月8日电(记者徐日丹)今天下午,司法部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下称公告),这标志着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正式启动。
记者注意到,公告特别强调,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声明:法制与廉政杂志社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法制与廉政杂志社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新闻中心推荐内容
新闻中心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