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2022年03月16日 《法制与廉政》杂志社面向社会各界征订优秀稿件 欢迎投稿   

·北京 ·天津 ·河北 ·贵州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山西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内蒙古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近期,法制与廉政观察杂志社冒充我社下属机构给我社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我社严重声明 法制与廉政观察杂志社与我社《法制与廉政》杂志社没有任何关系,法制与廉政观察杂志社在社会上所发生的一切业务均与我社无关。
首页 > 热点追踪 >

上海教委就教科书“外婆”改“姥姥”致歉:将恢复

2018-06-23 21: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上海市教委新闻办官方微信消息,今天,上海市教委公布了关于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外婆”改“姥姥”一事的处理意见。意见指出,上海市教委责成市教委教研室会同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并与作者沟通,将该文中“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一词。

日前有消息称,上海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本收录的散文《打碗碗花》将文内“外婆”一词全部改成了“姥姥”。为此,不少人质疑认为,属于南方人习惯的称呼不宜简单化一进行修改。

今日,上海市教委了解有关情况后,要求市教委教研室和上海教育出版社查清事实,向公众说明有关情况,并进一步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责成市教委教研室会同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并与作者沟通,将该文中“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一词,同时依法保障作者权益。

二是按工作计划,今年9月起,小学二年级将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语文教科书停止使用。

三是要求全市教材编写工作要从中吸取教训,充分尊重作者原文原意,切实依法维护作者正当权益。

四是上海市教委将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制的管理与指导,提高教材审查能力,提升教材质量。

责任编辑:jiyebian

声明:法制与廉政杂志社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法制与廉政杂志社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人员查询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广告报价 | 为您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法制与廉政杂志社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法制与廉政杂志社 本刊法律顾问:刘宏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国际刊号ISSN:2225_6164
主编信箱:fzylzzzs@126.com 投訴信箱:fzylz315@126.com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