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杖是古代赐给老者的荣誉,是身份的象征。这是汉代画像石中持鸠杖的老者形象。(资料图片) 右图:为表达国家敬老尊贤之意,清朝举行了四次千叟宴,并向老者赐养老牌。这是1785年的一块“御赐养老牌”。(资料图片)
又是一年重阳至,秋光中的菊花分外灿烂。敬老是重阳节的核心精神,渊源于对家庭的高度重视与深厚的祖先崇拜传统,中国人将敬老视为人的一项根本美德,从国家层面上看,历代都将敬老视为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面,推行了一些敬老的措施,期望使老者在物质上充足、在精神上安乐。
鸠杖是赐予老者的荣誉
上世纪五十年代,考古工作者在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发现了一件木鸠杖,现藏甘肃博物馆。这件木鸠杖高196.5厘米,杖杆细长,杖顶是一只彩绘的鸠。我们在其他博物馆中,也能见到汉代的鸠杖首,有的鸠口中还含着食粒,这件木鸠杖历经千年时光完好保存到了今天,殊为难得。
汉代的鸠杖不是一般的手杖,而是朝廷颁发给年高德劭者的一种荣誉,它是身份的象征。老者手持高达两米的鸠杖出现在公共场合,能令众人都注意到,老者近前,当以礼节问候老者,当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那么为何以鸠作为手杖的装饰,而不用其他动物呢?东汉应劭编写的一部社会风俗史著作《风俗通义》中有一个相当传奇的故事:刘邦与项羽在荥阳一带大战,项羽攻势凶猛,刘邦节节败退,躲到了草丛中,前来追赶的人逼近刘邦时,忽然听到鸠鸣声声,追赶的人大概认为有人在一定会把鸟惊走,这说明前面肯定没有人了,于是掉头就走,刘邦因此逃过一劫。刘邦取得楚汉之争的胜利后,认为鸠乃非同寻常的鸟,遂命人制作鸠杖,赐给老者。
其实,鸠自有一层深厚的文化内涵,《周礼·夏官》中记录了一个叫“罗氏”的官职,它职司网罗鸟雀,每年春季的第二个月,也就是“中春”,罗氏要“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可见“献鸠养老”是一项传统。鸠在古人心目中又被认为是吃东西不会噎着的动物,因此赐予老者鸠杖,也包含着希望老者进食顺畅的祝愿。
在武威磨嘴子汉墓中还出土了一批与鸠杖有关的汉简。鸠杖又被称为王杖,朝廷一度只赐给年龄在八十以上的老者鸠杖,但那时人的寿命比今天短多了,所以后来调整到年龄七十以上的老者就可获赐鸠杖,这样更能表达朝廷尊老之意。
获赐鸠杖意味着同时获得了一系列的礼遇和优待,如可以自由出入官府,见到地方长官无需疾步而行;如可以行走在驰道的中间,这个位置若无朝廷特批,普通人是不能行走的;如终身免除赋役,在市场上做买卖也可以享有免税的权利。获赐鸠杖的老者甚至享有相当程度的司法免责权,而辱骂、殴打获赐鸠杖的老者则要以大逆不道论罪。
向老者赐鸠杖的传统,直到清代还能见到,这点我们在后文会谈及。汉代鸠杖是否发给所有年龄七十以上的老者,学者们存在不同意见,有的学者认为只是选择性地颁发给其中的一部分人,即“三老”,那么汉代的“三老”又是谁呢?
汉朝设三老调解民间纠纷
在儒家的治国理念中,刑罚虽然是规范社会秩序所必不可少的,但刑罚是在事情发生之后的处理措施,儒家推崇“无讼”的治理状态,认为教化在刑罚之先,教化禁在事情发生之前,教化有方可使人感知与扩大天然的仁爱之心。
在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无不重视教化之功,倡导“以孝治天下”。孝乃子女对父母天然的感情,它是从血液中流淌而出的。考察“孝”字的来源,甲骨文中就有“孝”字,形象如一个小孩牵着老人的手行走,扶助老者即是孝。老者虽然在身体上不如年轻人,但在经验、智慧上比年轻人更丰富,尤其是在知识与技术更新缓慢的时代,老者的经验与智慧是一笔珍贵的财富。
汉代,国家设置了“三老”以推行教化,襄助地方官处理一些政务。刘邦在公元前205年曾发布诏书建立三老制,这时刘邦还未战胜项羽,天下尚未安定,他下令在每乡选择年龄在五十岁以上,有德行、有领导力的老者一人担任乡三老,再从乡三老中选一人为县三老,县三老可以与县衙中的县令等官员商议政事。县三老之上还有郡三老、国三老。三老享有免除徭役的权利,有时朝廷还赐以酒肉。五十岁在今天看来当然算不上老者,但汉代却可以称为老者。
需要说明的是,三老很容易被误解为是三位老者,其实三老的“三”寓意老者通晓天、地、人之事。汉代地方社会上次于三老的还有五更,五更也从年高德劭者中选取,它也不是五位老者,而是通晓五行变化之事的老者。朝廷立三老五更,“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
《汉书》中记载了一个故事,西汉名臣韩延寿在任左冯翊(汉代设左冯翊、京兆尹、右扶风三职管理京畿地区)时,巡行到治下的高陵县,县里正有一对兄弟因为争田产而对簿公堂,韩延寿深以为憾,认为自己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使治下发生了这样有伤教化的事。他回到驿舍中,谁也不见,面壁思过。高陵县令、三老等人也深以为憾,觉得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好,于是将自己绑起来,来到驿舍前,听候韩延寿处分。两兄弟接连受到宗族中人的谴责,他们也十分懊悔,愿意和解。韩延寿听闻后,打开驿舍大门,高兴地邀请两兄弟等人一同进餐。这则故事说明,三老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以老者的地位与智慧化解纠纷,避免将纠纷扩大为诉讼,如果不能化解纠纷,三老也要受到一定的惩罚。
清朝举行千叟宴款待老者
尽管制度化的县乡三老在汉代以后就不存在了,但任用老者以兴教化的传统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
明朝初期,鉴于元朝大变传统礼俗,朝廷开启了一场遍及城乡的礼俗改革,意图匡正旧弊、淳化人心。1398年,朱元璋正式颁发《教民榜文》,这是明初礼俗改革的一份重要文献,而老者在此改革中的作用十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