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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节日“廉洁令”奏响强音

2013-06-16 17:55  来源:
    据媒体报道,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向党员领导干部发出节日“廉洁令”,这一道“廉洁令”的内容可谓是一次必要的“节前提醒”,是一种爱护与保护措施。对此,倘或领导干部麻痹大意,不以为是,将“令”当作耳边风,则起不到相应的警示作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警钟必须长鸣,必须成为一种从政的常态“思维”。否则,节日一部分领导干部很容易落入到卑俗不堪的“迎来送往”及“权钱交易”中,在节日的“糖衣炮弹”中倒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反腐力度,尤其是积极回应民间反腐心声,借助网络力量,迅速查处了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赢得百姓赞赏。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次节日“廉洁令”出台以后,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诸多实际动作,让节日“廉洁令”令行禁止。廉为防线,勤为本职,从政者不可不思。“公则生明,廉则生威”,如何让廉洁令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笔者认为主要有八点:
  
    一靠“廉政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是党的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直观、有效的警示教育,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二靠“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廉洁令”,大张旗鼓地宣传“逢年过节更要廉洁”的理念,让廉洁的人“香”起来,让贪腐的人“臭”下去,真正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靠“树立典型”, 树立典型人物,弘扬道德文化,用崇高的精神风范引导和教育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四靠“弘扬文化”,提升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和导向作用;
  
    五靠“明查暗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年节期间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年节期间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六靠“惩处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威慑力,对利用年节之机搞腐败的人要坚决查处,绝不留情、绝不手软;
  
    七靠“群众监督”,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他们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一切工作的动力,也是廉政建设不可取代的重要力量,群众监督是防止政府侵权和滥用权力的有力武器;
  
    八靠“网络监督”,网络监督具有增强公权能力,降低监督成本,减少腐败行为,优化行政生态环境,推进民主化进程的功能优势。
  
    总之,节日腐败不是小问题,同样可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小不忍则乱大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因此,为官者一定要警惕节日腐败,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守好“廉洁关”,让“廉洁令”奏响最强音!
  
(作者刘德军:贵州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

    (责任编辑 鹤君)

责任编辑:jiye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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